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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员:不是我!是阿姨... 监控:就是你!
有些驾驶人
为了躲避“电子警察”抓拍
绞尽脑汁
想出了遮挡机动车号牌的“妙招”
上演现实版“掩耳盗铃”
不是我,真的不是我...
钟楼交警大队民警
在南大街双桂坊路口巡逻时
发现苏B5***6号轻型厢式货车
竟然用毛巾挡住了前车牌
便立即将其拦截至路边
“不是我遮的”
“是那个阿姨擦车掉在这了”
“不是故意(遮)的”
面对民警的询问
驾驶员开启“否认三连”
对此
民警直接调取监控
将证据摆在驾驶员面前
民警依法对其处以
罚款200元,记9分的处罚
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
以下行为
都属于故意遮挡号牌、污损号牌
1、纵容违法行驶。车辆遮挡车牌号以后,驾驶人因为不惧怕电子监控设备,会产生超速、闯红灯等诸多违法行为。
2、使违法行为逃避处罚。遮挡车牌号的车辆,电子监控对其违法行为难以确认,所以容易使违法行为逃避处罚。
3、增加交通事故隐患。车辆遮挡车牌号后,因为驾驶人故意违法行为增多,所以极易造成交通事故。
4、合法权益受到威胁。遮挡车牌号的车辆,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,如果驾驶人驾车逃逸,因车牌号无法认清,则很难查找肇事车辆,给事故的处理带来很大难度,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。
任何故意遮挡、伪造、变换号牌的行为
都是违法的
请务必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
编辑|蔡 雁 核发|周 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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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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